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天津市津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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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

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项目中,应当既有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有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规模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
从事危险性较大的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则要根据其从业人员的规模来定?

危险性较大的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基础知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可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